
重慶學者、作家譚松談川東血腥土改
版主: Hammer
Re: 重慶學者、作家譚松談川東血腥土改
四五年兴县冬学教员训练总结:“过去牛友兰要不下租子,给县府写个条子,就把穷人抓起来了”
预卖 著名绅士牛友兰系晋西北的大地主之一,其在兴县大沟附近各村拥有许多佃户。当时种棉很普遍,牛家为了收取棉花租,建立所谓“花厂”,在棉花收获之前即提前以很低的价格作价采买。秋收一到,便叫佃户依照所定低价交棉抵租。如果佃户交花不足,则按两分起息书写借约,与地主关系由租佃关系转为借贷关系(赵家川口调查材料(二):土地问题1942)。在此事例中,对地主来说是“预买”农产品,地主自己不费分文既以低价“买”入许多棉花,同时又收齐了地租;对佃户来说则为“预卖”,佃户为生活所迫,在棉花未成熟时即卖出,以此“苟延残喘”。在此情形下,农作物对于农民而言,正似余之伴所说,“及至新谷登场,已非己有”,农民生活依然常常要靠不断地借贷继续维系。及至20世纪40年代初,晋西北某些地方诸如静乐、岚县和阳曲等地发生了地主买青苗之现象,即农民在胡麻未成熟之时以0.47元的价格卖给地主,地主则在胡麻成熟后可卖1.5元,若到四五月份更可卖到白洋2.2元。
今天翻以前资料时,找到的。
预卖 著名绅士牛友兰系晋西北的大地主之一,其在兴县大沟附近各村拥有许多佃户。当时种棉很普遍,牛家为了收取棉花租,建立所谓“花厂”,在棉花收获之前即提前以很低的价格作价采买。秋收一到,便叫佃户依照所定低价交棉抵租。如果佃户交花不足,则按两分起息书写借约,与地主关系由租佃关系转为借贷关系(赵家川口调查材料(二):土地问题1942)。在此事例中,对地主来说是“预买”农产品,地主自己不费分文既以低价“买”入许多棉花,同时又收齐了地租;对佃户来说则为“预卖”,佃户为生活所迫,在棉花未成熟时即卖出,以此“苟延残喘”。在此情形下,农作物对于农民而言,正似余之伴所说,“及至新谷登场,已非己有”,农民生活依然常常要靠不断地借贷继续维系。及至20世纪40年代初,晋西北某些地方诸如静乐、岚县和阳曲等地发生了地主买青苗之现象,即农民在胡麻未成熟之时以0.47元的价格卖给地主,地主则在胡麻成熟后可卖1.5元,若到四五月份更可卖到白洋2.2元。
今天翻以前资料时,找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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