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江良誠/南投縣報導】 2008.12.22 02:34 am
國史館編纂李展平(左)走訪台籍戰俘監視員、八十七歲的柯景星(右)。
記者江良誠/攝影
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,大批台灣青年被日人徵召到南洋戰場,擔任看管盟軍俘虜的監視員;日本投降後,他們反變成戰俘,不是被判刑,就是送上絞刑台。
住在彰化縣和美鎮的柯景星,當年和其他台籍監視員被軍法庭判處死刑,罪名是「處決戰俘」;幸好日籍軍曹杉田鶴雄承認「台籍監視員是奉命行事」,他逃過一死,改判十年徒刑。
八十七歲的他,每次回憶六十多年前的往事時仍雙手顫抖;「造孽啊,我從沒想到這輩子會開槍殺人」,但站在後面的軍曹一手拿刀、一手拿槍,恐嚇「再不開槍,連你們都殺」,「我除了閉上眼睛扣扳機,又能怎樣…。」
太平洋戰爭日本俘虜有不少是盟軍,因需要人看守,大量徵調台灣和韓國的殖民地青年擔任戰俘監視員;台灣的監視員派到菲律賓及婆羅洲、沙勞越。
柯景星當年只有十七歲,日人要求台籍監視員要取日本名,他的日名叫河村星輝,派到沙勞越首府古晉的戰俘營,看守三千多名戰俘,有英軍、澳洲士兵和少數印度人。
柯景星說,初期俘虜種菜養豬,自給自足;到了戰爭末期,盟軍大規模轟炸,物資運輸遭封鎖,配糧少,監視員和俘虜常餓肚子,加上瘧疾,不少戰俘病死。監視員要監督俘虜修築機場、伐木開路,若有戰俘偷跑,監視員會受到嚴厲處罰。
日軍戰敗後,柯景星等十多名監視員在日籍軍曹杉田鶴雄帶領下,押送四十六名戰俘到婆羅乃,杉田鶴雄逼他們處決戰俘,他鼓起勇氣說「國際公約不能虐殺戰俘」,但杉田鶴雄拿刀、槍恐嚇「不處決戰俘,連你們都殺」,他們只得被迫開槍。
他說,當初兩千多名俘虜,在移送過程中死亡,日軍聲稱是病死,但事後查出,全都是遭處決。戰後大審,柯景星逃過一死,但仍有李琳彩、蔣清泉、潘進添等七名監視員被判絞首。
柯景星說,被判刑的台籍戰犯至少有一百七十三人,他們被送到馬努斯島服刑,澳洲軍人為了報復,要他們扛石頭、木頭,頂著烈日跑步,不時鞭打他們,「不過,比起日本軍人對待戰俘,寬厚多了」。
他說,服刑七年後,台籍戰犯陸續遣送回日本,日本政府依國籍法,將他們視為台灣人,甚至指稱虐待俘虜是台籍監視員行為,和日軍無關。
「回到台灣,帶著戰犯的標記,長時間受到監控,只能在社會底層勉強謀生。」
報導文學作家李展平近年研究這段歷史,四處走訪這批台籍監視員,有人卸下心防,願意吐露深藏心中六十多年的秘密,卻也有人受創太深,不願開口,有更多數監視員是帶著遺憾,從歷史中消失。
【2008/12/22 聯合報】
※這篇報導沒有說明的是,這些台籍的「戰俘監視員」,究竟是屬於招募聘雇的「軍屬」(日軍軍中非軍職約聘人員),抑或是昭和18年全面徵兵後分配到戰俘單位的士兵?
倒是很懷疑當時的台籍軍屬或軍人有幾人知道「國際公約」與內容概略?但不敢開槍殺人應該是真的。
本人過去曾聽一位長輩轉述,一名應募到南洋的台籍軍屬,其後來輾轉到巴達維亞的日本海軍水交社(相當聯誼社、俱樂部),裡面有十多名專供海軍軍官享用的,從集中營強徵來的英荷籍慰安婦;管理水交社的日籍軍人軍屬私下不時藉職務之便,或強或誘這些慰安婦私下「慰安」他們,這名台灣人看在眼裡自然是有樣學樣。
等到日本戰敗,盟軍抵達後,召開戰犯審判法庭,這些曾私下要求「慰安」的水交社管理人員,連同這名台灣人,都被起訴並由那些慰安婦當堂作證指認出來,判處死刑。轉述者認為死的挺冤的,個人只能說「出來混的,遲早要還的。」談不上冤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