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你爺爺和我爺爺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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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Ed » 週四 3月 19, 2009 12:59 pm

劍中:子彈費探微 節省子彈從搶扎陰道開始
【 阿波羅新聞網 2009-03-10訊】
作者 :劍中

⊙劍中

古今中外,但凡處決犯人,火刑未收過柴火費,電刑未收過電費,毒殺未收過藥費或氣費,斬首、絞刑也沒聽說過有刀具或繩索費──中共黨文化孕育的怪胎層出不窮,子彈費橫空出世,為泯滅人性的黨文化增添了厚重的一筆。遨遊太空的21世紀,中共還在肆無忌憚地踐踏人權和摧殘人性,後世的人們一定會歎為觀止。


殺頭不過頭點地,這話說得撇脫,死到臨頭,吃鐵吐火的江洋大盜尚且希望「給爺來個痛快點的」,何況其餘?黑獄遍地,劊子手自有生財有道,清人方苞《獄中雜記》所載甚詳:「其極刑,曰『順我,即先刺心,否則,四肢解盡猶不死。』其絞縊,曰『順我,始縊即氣絕,否則三縊加別械,然後得死。』」

總之,想要瞬間嗚呼哀哉,減少受刑時的痛苦,死囚或其家屬就得乖乖地「順我」,向劊子手行賄,他才好把活兒做得俐落些。但這只是潛規則,見不得光。遭遇虐殺,連行賄的機會和可能都沒有,無疑更為可怕。中共內部大清洗之血腥,駭人聽聞,原中共東北三師七旅作戰科長陳世勳(1909-1998)回憶:

「1937年微山湖西『肅托』,殺了300多人。哪來那麼多『托派』呀!用電話線把大拇指和大腳指捆上,搖電話機上電刑。受不了就招,招誰抓誰,招了就殺。大都是些參軍不久的男女學生,平時敢說話,愛發點牢騷的。為了節省子彈,就用刺刀扎,女的朝陰道裏扎……」[1]

中共建政之後,處決犯人已無須節約子彈,轉而開始公開收取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子彈費。錢不是問題,問題是要淩辱、折磨犯人的家屬,侮辱、貶低你的人格。傷口上撒鹽算什麼,來幾把辣椒麵才能觸及你的靈魂,知道黨國的厲害,進而感謝黨為民除害!獨裁暴政就是如此變態和蠻橫。


1957年,20歲的劉文輝在上海滬東造船廠工作時被打成右派,1962年被指控犯有「蓄謀叛國投敵」等「現行反革命罪行」,押回上海「監督改造」。1966年9月28日,劉文輝寫下《駁文化大革命十六條》:

「文化大革命強姦民意,瘋狂迫害民眾,是全民大迫害」,「當權者人人自裝,登天安門城樓掀起瘋狂的紅衛兵運動,宣揚窮兵黷武,高唱世界革命,控制報刊廣播,操縱全國輿論,對內專政暴行,鎮壓知識份子,焚書坑儒推行愚民政策,比秦始皇更猶過,處人人唯唯諾諾不敢言,陷社會暗無天日,使神州大地百業俱毀,遍地饑餓赤身,窮山荒鄉,白丁文盲。工人不幹活,農民不種田,學生不讀書,教書者牛棚勞役,形形色色流氓高喊革命口號。武鬥傷民,殘酷迫害,抄家捕人,慘無人道……」,「民主主義者在抗暴的旗幟下聯合起來」。[2]

劉文輝和弟弟劉文忠複寫了14份《駁文化大革命16條》,匿名寄給北大、清華、復旦等14所大學。1967年3月23日,劉文輝以反革命罪在上海被槍決,劊子手當天即向家屬強行索取4角錢的「子彈費」。[3]

1968年4月29日,林昭接到死刑判決書,隨即在上海龍華被槍決;5月1日,公安人員來到林昭母親家,林昭的妹妹彭令範拿了5分錢「子彈費」給劊子手,林母當場暈倒,而林父在此之前得知林昭被捕時就已自殺。[4]

1970 年12月10日,「一打三反」運動進入高潮,南京市五台山體育場舉行公判大會,26歲的李立榮與他60歲的母親林舜英(一個心地寬厚、謹小慎微的婦道人家)一同被判處死刑,綁赴鳳凰西街執行槍決。李立榮尚未成年的兩個妹妹孤苦無依,當局未向她們收取子彈費。[5]

因為一篇《出身論》被打成「現行反革命」的遇羅克,1970年3月5日被槍斃,當天,其父母接到當局叫他們去收屍的通知,並「公事公辦」地要他們繳納1角3分錢的「子彈費」。[6]

遇羅克的子彈費,另有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版本:遇羅克從沒害過眼病,眼角膜可以派用場。臨刑前,員警從那批應「立即執行」的人犯中將遇羅克挑出,塞進一輛警車拉離了現場。他的家人不明所以,直到近十年後才得知,一份只允許醫生閱讀的內部資料曾披露:「政治犯遇羅克」的眼角膜被移植給別人,手術成功……當初警方沒有按例向遇家收取子彈費,大約就是因為眼角膜已抵了子彈費。[7]

1969 年8月,35歲的張志新被捕,關押在瀋陽看守所,1年後投入瀋陽監獄,遭到獄警的多次輪姦,獄警還組織刑事犯在廁所裏集體輪奸張志新。長期虐待之下,精神失常的張志新經常赤裸著身子窩在只能坐立的小號裏,用窩窩頭沾著月經血吃,隨地大小便。1975年4月4日上午,張志新被幾個大漢按倒在地,在頸背墊上一塊磚頭,不麻醉不消毒,用普通刀子割斷喉管,之後才被槍決第一個「享受」割喉「待遇」的,是瀋陽皇姑區克儉小學青年教師賈承厚,張志新是第三十多例。[8]而張志新的家屬付給劊子手1角錢的子彈費,[9]再次表明該項費用的收取無一定之規,全按各地的土政策執行。


進入21 世紀,中共除了反人類反人性這一點沒變,子彈費也在與時俱進:2004年震驚海內外的漢源暴動,18歲的陳滔因涉嫌打死武警被捕,2006年11月28日被秘密處決;犍為縣警方通知陳永忠,拿50元錢子彈費去領兒子陳滔的骨灰。[10]

自中共蟻聚,到奪權成功,到今天妄稱的「盛世」,子彈費也經歷了零費用(為節省子彈而採用刀刺棒打等)、5分(如林昭)、1角(如張志新)、50(如陳滔)等一系列變化。八十多年來中共殫心竭慮反復調整的竟然只是行刑的成本(誰說中共改革開放之後才變成經濟動物?),而根本看不出人權因素的增益。


見微知著,子彈費作為「打倒在地,再踏上一隻腳,叫他永世不得翻身」的鬥爭哲學的一角,突顯了極權專制仇視人性人權、踐踏人的尊嚴的猙獰面目。總有一天,子彈費將成為解讀中國這段黑暗歷史的重要關鍵字。


注釋:

[1]張正隆《雪白血紅‧第11章》,解放軍出版社出版,1989年8月。(中共湖西「肅托」事件發生時間為1939年8月──劍中注)

[2][3]劉文忠《風雨人生路》,澳門崇適文化出版拓展有限公司,2004年11月;劉文忠《反「文革」第一人與他的同案犯‧恐怖的記憶》。


[4]胡傑2005年版《尋找林昭的靈魂》。


[5]方子奮《南京慧園裏6號的母子冤魂》,圖片位址:http://www.bamin2008.com/bbs/dispbbs.as ... e=1&star=2

[6]張育仁《他在自由的風中永生──紀念自由主義烈士遇羅克殉難33周年》,五柳村,2003年10月10日。


[7]丁抒《風雨如磐的日子:1970年的「一打三反」運動》,華夏文摘增刊,2003年6月10日。


[8]《張志新在1975淹沒在文革中的?喊》,鳳凰衛視,2005年9月4日;朱建國《張志新冤案還有秘密》,南方周末,1998年8月7日。


[9]同[5]。


[10]申鏵《漢源事件被捕村民被秘密處決》,自由亞洲電台,2006年12月6日。


轉自「觀察」◇
奴才們總以為拒絕向自己主子下跪的人,必定是自己主子對頭的奴才。

Sergea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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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Sergeant » 週三 3月 25, 2009 5:15 p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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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Ed » 週四 3月 26, 2009 12:05 pm

五毛有本事就提出反證,想用寥寥幾字向組織賺業績,門都沒有。
奴才們總以為拒絕向自己主子下跪的人,必定是自己主子對頭的奴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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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» 週五 3月 27, 2009 10:40 am

在文革期间,黑暗的事情的确很多。
世道也很乱,于是就有人加上一些更“乱”的东西,而且很容易得到人相信—— 反正死无对证。

但是,我也不因此就失去自己的独立判断。
.
不抛弃, 不放弃。
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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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下士 » 週日 3月 29, 2009 10:03 am

中國大陸槍決犯人的照片 以前記得網上也有某位PO過網址 心臟沒力的別看

http://www.boxun.com/hero/picshock/5_1.shtml

在比較偏遠地區 目前槍決/死刑執行前 公開遊街的狀況依然存在........子彈收費這碼子事情 在大概2000年的時候 就聽說過.....
官待民如芻狗, 民視官如仇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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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下士 » 週日 3月 29, 2009 10:12 am

還有 在監獄裡頭 被打死 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...........就曾經有過大陸本地友人 因案被抓 同案的其中一人 被抓以後 就死在牢裡頭 家屬領屍 滿身是傷......公安看事情惹大了......賠錢了事........其他兩個被抓的 因為他人得禍 自己得福 8) ........公安不久就把他們放了

全世界 死刑犯提供器官 不管是自願還是非自願(當然都說是自願) 只有台灣和大陸........因為不管是否自願 被法律判處死刑的人 捐贈器官 ...都有道德疑慮...
官待民如芻狗, 民視官如仇寇!

Hamm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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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Hammer » 週日 3月 29, 2009 4:27 pm

槍斃是蠻殘忍的....
不過現在台灣不少人把槍殺他人不當一回事....

長輩的唯一後代獨子被一群人設局圍毆活活打死後,對方在地方後台硬, 法官"開恩", 判刑最重者坐牢不到一年(提早假釋).
長輩從此精神不大正常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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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leeplessPromethe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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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SleeplessPrometheus » 週日 3月 29, 2009 5:04 pm

下士 寫: 全世界 死刑犯提供器官 不管是自願還是非自願(當然都說是自願) 只有台灣和大陸........因為不管是否自願 被法律判處死刑的人 捐贈器官 ...都有道德疑慮...
如果只以自願捐贈的死刑犯來說~也不見得有道德上的疑慮~
佛教講布施~各種布施中最勝之事乃肉身布施~其中代表就是佛經講的阿育王割肉喂鷹的故事
所以像斯里蘭卡那種佛教國家就很盛行捐眼角膜這種事~只是醫療水準低~所以在多也捐不得了~
基督教思想並沒有這回子事~所以就不會有死犯捐器官的事情~再者~歐美的不是坐電椅就是打針~全身整組壞了了~要捐也沒得捐的
所以要捐也得符合是還在使用槍決的國家~然後該地區有這類的宗教思想才可以~台灣的死犯有在捐器官也是佛教興起後的這幾年的事而已~
那絞刑行不行這就不知道了~
請不要用第三世界步兵的方式打兩棲登陸戰~!!
這規模跟要求都是兩回子事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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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下士 » 週日 3月 29, 2009 10:55 pm

由 SleeplessPrometheus 發表於 週日 3月 29, 2009 5:04 pm
如果只以自願捐贈的死刑犯來說~也不見得有道德上的疑慮~
自願捐贈這個行為 並沒有道德問題 可能有道德問題的 是在被判決死刑犯人的案件法律過程.......
那絞刑行不行這就不知道了~
絞刑處死 是把頸椎用身體的重力加速度拉斷 讓受刑人快速死亡 器官應該都在可用狀態 只要摘取的速度夠快 在確死率上 絞刑說不定 還好過槍擊頭部的施刑方式 台灣就曾發生過執行死刑 受刑犯人送到殯儀館發現還有呼吸的事情 這種事情一旦發生.....是要再補一槍嗎? :?
官待民如芻狗, 民視官如仇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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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下士 » 週日 3月 29, 2009 11:10 pm

由 Hammer 發表於 週日 3月 29, 2009 4:27 pm
槍斃是蠻殘忍的....
不過現在台灣不少人把槍殺他人不當一回事....
用刀殺人 跟用槍殺人 心理難度有相當大的差異......我想重點是在"距離" 用槍比較不用與被害人面對面 相形之下 下手容易些 ...... 而且 槍枝的效率高
長輩的唯一後代獨子被一群人設局圍毆活活打死後,對方在地方後台硬, 法官"開恩", 判刑最重者坐牢不到一年(提早假釋).
台灣的法官 信佛的比例很高 而且 通常有"寧可保守 不可過度"的心態 避免不必要的"造業" :shock: 所以 刑度 越往上訴 通常也越輕......"群毆" 這種事情 如果沒法舉証是對方預謀設局蓄意殺人 用"過失殺人"來判 加上是"群毆".... 刑度不高 是可以預見的......這跟對方的後台硬不硬 倒不一定有直接關係吧
官待民如芻狗, 民視官如仇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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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Hammer » 週一 3月 30, 2009 10:43 am

所以偶回台時身上都帶刀啊.
寧可自衛捅 motherfuckers 一刀, 也不要因細故被人打到腦死躺著.

春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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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春田 » 週一 3月 30, 2009 12:13 pm

圖檔

用81-1式自動步槍保爆頭。打槍的一看就是干部。
★ 〇 X 〇
★ X 〇 X
★ 〇 X 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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冗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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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冗丙 » 週二 3月 31, 2009 8:50 am

Hammer 寫:所以偶回台時身上都帶刀啊.
寧可自衛捅 motherfuckers 一刀, 也不要因細故被人打到腦死躺著.
因為大哥您出入的地方跟尋常百姓家不一樣~
:lol:
2009心願:
1.只要不搞砸人生,什麼我都能接受!
2.日本人比濁水溪的石頭還多~ 比森林的樹葉還茂密~ 可我反抗的決心比奇萊山還要堅定~

Hamm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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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Hammer » 週三 4月 01, 2009 12:51 am

偶是善良百姓,但偶爾會出沒壞人多的地方 :mrgreen: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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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中共的「子彈費」探微

文章 下士 » 週三 4月 01, 2009 9:44 am

由 Hammer 發表於 週一 3月 30, 2009 10:43 am
所以偶回台時身上都帶刀啊.
寧可自衛捅 motherfuckers 一刀, 也不要因細故被人打到腦死躺著.
看來 帶刀是我們這種"善良百姓,但偶爾會出沒壞人多的地方" 的人的習慣了

這次回台前 在深圳跟朋友喝酒 走出餐廳 上了計程車 就睡著了.........結果 計程車司機把我包包裡頭的山寨機(那天剛幫台灣朋友買了五支) 偷了一支 還有裡頭包裝精美的工藝品全部拿走........然後把我載到公安局丟給公安......還好 錢包一個放在包包底部 另一個因為我穿迷彩褲 放在大口袋 釦子有扣上 沒被偷走.... :?

在左岸 我身上會帶兩把.....一把 cold steel 的urban pal掛腰上 抽取快 使用方便...一把折刀插口袋......在台灣就只帶折刀了..... 因為在台灣 真的是善良百姓,基本上不會出沒壞人多的地方 :mrgreen: 帶折刀 只是隨身工具.....

在左岸 碰到過太多事情了.......還好這次因為停車的地方人多 沒被洗劫一空丟路邊... :twisted: 喝酒誤事喔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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